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举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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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宁建(安)字[2010]19号

各市县建管(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提高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决定委托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于2011年1月10日举办一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起重机械监管人员;

2、本区及外地进宁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项目部的建筑起重机械专职管理人员;

3、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经营活动以及产权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行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有三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历;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培训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相关法律法规;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和检查方法;

4、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资料 ;

5、建筑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

6、现场实物的讲解。

四、培训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2、报名地点:宁夏建筑业联合会(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七楼)。

3、培训时间: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12日。

4、培训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12号)。

五、考核发证

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六、培训费及交费方式

培训费用:会员单位收费标准为360元/人。非会员单位收费标准42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费用自理。

收款方式:现金或转帐两种方式。

收款单位:宁夏建筑业联合会。

开 户 行:工行西城支行。

账号:2902002109049009515

七、其他

1、各地安全监督机构及协会应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落实工作,并按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积极参加。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 从2011年起,各地安全监督机构对春季复工检查或新开工程安全报监时,将工程项目部建筑起重机械设置专人管理且持证上岗作为审查条件。

3、各学员报名时应携带3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体检合格证明到所在单位报名,由各单位按照条件对参加培训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审核表、汇总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宁夏建筑业联合会。

4、宁夏建筑业联合会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建平丁娜

联系电话:0951-517994913723387776

附件: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培训报名汇总表.doc

2、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人员报名审核表.doc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举办培训班通知

抄送:各科室、本站站领导、建筑业联合会,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