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稳部署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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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建)字[2011]11号

关于转发《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稳部署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稳部署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委发[201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春季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加强“两会”期间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确保安全生产。在全国“两会”期间对因工作不力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强有力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立即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建筑行业“十条禁令”,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附件:《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稳部署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两会” 安全 生产 通知

抄 送: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