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建筑行业第四个“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的通知
宁建(建)字[2011]20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今年是我区实施建筑行业第四个“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年,为切实做好今年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先就做好全区建筑行业第四个“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
今年十二五规划的起始年,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在往年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知识。对新入场和进入新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活动时间及组织方式
第四个“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
4月8日为“全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咨询日”,五市要同时启动。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以“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咨询日活动为契机,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向农民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求各企业、施工现场采取专栏、报刊、观摩标化工地、发放安全培训教育材料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活动氛围。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月活动要密切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注重实效。凡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工程开复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定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师资、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积极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综合作用,负责本工地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基本技能和继续教育培训;使岗前培训和进场三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三、结合施工企业实际,确保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施工单位要加强农民工的管理,农民工上岗前必须由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常见事故的预防、工作环境中危险因素辩识、个人防护和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预防等。培训过程中,由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农民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科技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核发《安全生产平安卡》,建立实名制档案并佩戴胸牌上岗。
四、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落实企业培训教育的主体责任。将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4月8日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月”活动的总结,于5月6日前报送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备案。邮箱:nxajz2011@163.com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