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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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安)字[2012]2号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建管(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近两年以来,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消防安全形势严峻。2012年月3月15日下午18时左右,宁夏大剧院工地生活区发生火灾事故,烧毁两幢两层彩钢结构活动板房,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为吸取此起事故教训,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现提出以下要求: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当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外墙保温工程防火技术规程》(DB 64/696-2011)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建设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字[2011]80号)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逐项自查,并逐项整改落实。特别是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构件和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一律要达到A级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临时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管理必须达到规范规定。确因工程接近收尾特殊情况的,也要采取严格有效的防火措施和管理手段,并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查。

2、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开展春季复工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建筑 消防 安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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