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12〕100号
关于加强冬期建筑施工质量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安检)站,质检站,各有关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期施工时期。冬季气温低,气候干燥,风、雪、雾天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我区部分工程项目已按冬期施工要求进入冬期施工,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要求,加强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冬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冬期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质量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高度重视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冬期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各类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开展企业自查,制定冬季防火和施工安全措施,开展职工宿舍、办公区、工地食堂和库房的防火防爆工作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将冬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冬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确保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对不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冬期施工,确因需要冬期施工的工程,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冬期施工质量技术方案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单位要在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防控的基础上,扎实做好“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为重点的冬期安全生产管理。
1、要及时掌握天气预报,遇6级以上强风或零下15摄氏度低温天气,要停止施工作业,不得强行施工。每日要及时、全面清扫道路、通道、脚手架、作业面、塔吊上人通道等部位上的冰、霜、雪,防止打滑。
2、工地办公室和职工宿舍等临建设施的构件、材料等燃烧性能达要达到A级防火要求,农民工宿舍要有取暖设施,但不得采用明火、电炉、自制电热设施取暖。施工现场和职工休息场所的一切取暖、保暖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和安全要求。
3、施工企业不得降低冬期安全生产条件,要保证冬期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备防护手套、棉大衣、防滑鞋等冬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冬期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和救援物资。
4、各类化学外加剂要有监管措施和防中毒方案,其存放、领取和使用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责任制,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使用化学外加剂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害气体和腐蚀皮肤。
5、脚手架、上下人楼梯及施工马道必须有防滑条,外脚手架要全数检查基础、扣件螺栓、悬挑件、脚手板、连墙件等。下雪后要及时清理脚手架基础部位积雪。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穿胶底鞋,上、下交叉作业必须架设防护棚,戴安全帽。
6、模板支撑体系要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标准规范搭设,杜绝模板支撑体系在混凝土浇注时发生坍塌。
7、现场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临时动火前,必须由项目安全员根据操作环境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冬施暖棚要有防火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操作地点要有专职值班人,值班人需清除用火部位附近的保温材料和其他可燃物。值班人不得撤离岗位,操作完毕后对用火地点详细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后方可离开岗位。氧气瓶、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冬期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瓶要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8、用电方面,现场禁止使用裸线,不得私架电线,加强线路检查,防止漏电及电路失火, 尤其在大风雪后要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电器及电动工具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使用电热板加热时,应有专业电工巡视检查。
9、冬施前,要对现场各种建筑机械的限载、限位、接地、附墙架、安全器、制动器、螺栓、基础等进行全数检查。雪后要及时清理机械基础及周边积雪。在冬期严禁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加减节作业。
三、加强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进入冬期施工的项目要加强进场材料的检验,强化土方工程、砌体工程、钢筋和钢结构工程、屋面及地下防水工程和装饰工程的质量,确保主体结构安全,消除功能隐患。
各冬施项目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冬期施工的重要性,切实认识冬期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冬施内容、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冬期施工方案,认真组织冬期施工。
(一)土方工程
1、挖掘完毕的基坑应采取防止基底受冻的措施;
2、基础填方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
(二)砌体工程
1、砌筑用砂浆应充分考虑冬期施工质量要求,配合比应经检测试验单位试验确定,施工现场应严格原材料质量控制和计量控制。
2、拌制砂浆所用的石灰膏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直径大于10mm的冻结块。
3、 拌合砂浆时,水应进行加热,且宜采用两部投料法,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的温度不得超过40℃。
4、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强度。
(三)钢筋和钢结构工程
1、钢筋、钢结构焊接,焊条或焊剂要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烘焙,干燥后再使用;焊接前必须根据当地的施工条件、气温状况进行试焊,试焊的焊件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焊接。
2、钢筋负温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及气压焊等焊接方法。雪天或施焊现场超过3级风速焊接时,应采取遮蔽措施,焊接后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
3、钢结构高强螺栓在负温下要重新标定扭矩系数。
(四)混凝土工程
1、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或采购)单位,应向混凝土供应单位提出冬期混凝土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做好冬施商品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工作。
2、 做好商品混凝土的开盘鉴定、混凝土的进场交货检验。
3、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保证预拌混凝土到达现场的出罐温度不低于+10℃,入模温度不低于+5℃ 。混凝土浇筑后,要按照冬期施工方案要求,加强保温覆盖措施,制定测温管理制度和责任人,防止混凝土在临界强度前早期受冻。
4、模板外和混凝土表面要覆盖保温层,不应采用潮湿状态的材料,也不应将保温材料直接铺盖在潮湿混凝土表面,新浇的混凝土表面应铺一层塑料薄膜,且不得浇水养护。
(五)屋面及地下防水工程
1、冬期进行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应选择无风晴朗的天气进行,室外温度应不低于5℃。
2、保温层材料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和杂质。
3、找平层表面宜平整,平整度不应超过5mm,也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六)装饰工程
1、装饰工程施工应选择无风晴朗的天气进行,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2、外墙外保温层及外墙饰面板、饰面砖等采用湿贴法的工序不得进行冬期施工。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应急能力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冬期施工的特点,企业要做好冬期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岗前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或者达不到冬施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或立即停工,确保冬期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可靠。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3日
抄送:本厅厅领导,有关处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