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发布《宁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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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建发[2014]62号

关于发布《宁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安监(质监、建管)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促进建筑施工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近几年提出的建筑施工标准化要求,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了《宁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为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直观的图表,指导企业在标准化方面“干什么、怎么干”,为施工企业在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树立了标杆。现将《指南》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宗旨,以落实市场主体安全责任为手段,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施工现场为载体,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大举措。《指南》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监(质监)机构要加强组织对《指南》的实施。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因此,各地要按照全区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率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到位,同时,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各施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指南》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安全达标,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要切实推进企业自身管理的标准化,指导建设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的支持力度,在场地建设条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将其作为督促施工企业创标、达标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监理单位要将施工企业创标、评标作为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抓标准化来抓安全,促进建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