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建筑行业农民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土地建设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2015年3月25日,由中建二局公司承建的银川市西夏万达广场二期B区14号楼工程(住建商铺工地)发生一起塔吊基础挡土墙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全区质量安全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八项治理行动要求,利用4月份一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2015年,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关键之年。近年来,我区建筑施工领域伤亡事故95%发生在农民工群体,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农民工已成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缺乏、自我安全防护意识的薄弱已成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农工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杜绝人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2015年全区建设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培训主体: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负责。
(三)培训对象:新进入建筑市场的农民工; 因岗位调整或需要转岗的劳务人员;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各工种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常见事故的预防、危险源辩识、个人防护和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预防、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等。
三、工作要求
(一)4月8日定为“活动启动日”,当天上午,全区各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施工,统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抽调人员参加部分市县的活动启动仪式。
(二)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结合春季复工和新开工检查,重点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凡未组织开展农民工岗前培训教育或教育培训不到位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并责令限期整改。5月10日前,将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与春季复工检查结果一并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二级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指导各工程项目部成立分校,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施全员培训、持证上岗。没有能力开展培训的企业要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培训。劳务企业应积极组织配合各级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完成规定岗前培训学时,未经岗前培训的不得承揽劳务任务。
(四)活动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张贴安全教育标语、安全专栏、发放安全培训教育材料、事故警示展板、安全节目表演、安全知识竞赛、观摩标化工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