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发〔2017〕 10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管)监督站、银川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住建部、自治区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政策精神,了解掌握各市县(区)站一季度工作情况,切实做好春季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2017年第一季度全区各市县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7年3月22日?3月31日
二、督导内容
1.传达中央、住建部、自治区及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
2.听取各市县(区)站2017年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汇报;
3.各市县春季开复工准备工作,属地主管部门和企业培训教育情况;标化工地示范观摩活动筹备、安全体验区创建计划;施工升降机指纹或人脸识别系统安装、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程渗漏质量问题防治、检测及商品混凝土市场整治工作等;
三、督导分组
第一组 银川市、宁东地区
组 长:赵玉军
第二组 吴忠市、固原市
组 长:孙中宁
第三组 石嘴山市 中卫市
组长: 李晓棠
四、有关要求
各市、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推进落实,针对督导内容开展自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