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工程建设正值高峰期,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生活的安全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17]38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及夏季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银川市“3.26”高处坠落事故教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因管理脱节造成安全事故。要加强节前自查和节日期间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发生,提前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落实责任,重点监控,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有关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到大风雷雨等极端天气,要停止塔机及脚手架安拆等一切高空作业,及时将工人撤离现场,做到早预见、早安排、早通知、早撤离。对节假日期间停工的或部分岗位人员离岗的项目,停工前或人员离岗前要认真排查和准备;停工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并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节后复工和节后人员重新进入岗位时要加强对现场临建设施、职工宿舍等区域全面排查,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着重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三、严格值守,完善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和落实建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并组织应急人员搞好演练。节日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完善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岗位责任制,做好工地安全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项目经理、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要加强现场巡查,确保安全生产,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工地现场。各有关单位要做到24小时有人带班、值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做好抢险备勤工作,迅速组织抢险,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预案并及时上报。
四、合理安排,科学施工,做好防暑降温
施工企业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技能培训,科学安排施工工序和工作量,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当出现35摄氏度及以上高温时,要停止进行露天室外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饮水点,并配置相应防暑用品,防止中暑;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和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格控制工作流程,落实防蚊、蝇措施,并将生熟食物分开,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施工现场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和高温中暑时,应及时组织救治,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确保高温期间的施工安全。
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安排布置,开展检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