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17〕54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咸辉主席在2017年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部署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碧水蓝天?绿色城乡”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决定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扬尘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减少“三违”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发生,严厉打击未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的施工项目,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安排
(一)检查范围。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14日。
(三)检查形式。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排查,自治区住建厅督查组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五市及宁东基地进行督查,并跟踪落实。
(四)人员安排。
此次检查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志国担任组长,住建厅建管处和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相关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检查银川市
组长:吴国庆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员:夏振华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综合科科长
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1人
专家3人
联络员:夏振华联系电话:18809580275
第二组:检查石嘴山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组长:李晓棠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总工
成员:晁熠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管理科副科长
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1人
专家3人
联络员: 晁 熠 联系电话:18295592898
第三组:检查吴忠市
组长:童文峰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处长
成员:柴宏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管理科科长
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1人
专家3人
联络员: 柴 宏 联系电话:18709603159
第四组:检查固原市
组长:赵玉军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成员:何维宾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督科科员
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1人
专家3人
联络员:何维宾联系电话:13639581663
第五组:检查中卫市
组长:孙中宁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员:李锋宁夏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督科科长
自治区住建厅建管处1人
专家3人
联络员:李锋联系电话:13995095692
三、检查内容
(一)按照JGJ59标准,全面检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二)检查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情况。
(三)施工现场起重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和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制定情况,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消防、预防中暑、食物中毒等暑期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项目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消除隐患。各地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做好隐患整改落实,对暂时无法立即消除的重大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资金、时限、责任人,实行挂牌跟踪整改,坚决予以消除。对隐患整治过程中屡改屡犯、拒不整改、敷衍塞责的企业、项目和责任人,要依法从严处罚。
(二)加强监管执法,落实主体责任。要将项目管理情况直接与企业管理挂钩,对项目管理混乱的企业启动相关许可证管理和市场管理手段。发现隐患严重、管理混乱的企业,一律纳入各级不良记录实行重点监管。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和项目依法查处。
(三)认真吸取教训,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以安全大检查为契机,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教训,结合夏季高温多雨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针对属地实际举一反三查隐患,要抓住施工现场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和现场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最大限度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四)掌握实情底数,找准存在问题。各检查组要深入一线,以查带训,以点带面,督促各地完成《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表》的填报工作(见附件2、4、5),督查结束后统一进行汇总。
附件:1.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2.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情况汇总
表(属地填写)
3.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检查表
4.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属地填写)
5.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表(属地填
写)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30 日
附件1
危大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检查地区: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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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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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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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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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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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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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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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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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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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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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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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情况
| 1、活动方案编制情况,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项目实际等;
2、组织机构的成立情况,是否成立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是否明确等;
3、活动宣传、贯彻情况,活动内容是否及时传达到班组、作业队,是否利用报栏、条幅等方式进行宣传等;
4、活动开展的其他支撑材料,检查通知单、培训、教育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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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建设情况
| 1、是否建立高处作业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岗位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齐备;
2、是否对针对高处作业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培训开展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达到培训效果;
3、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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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 1、高度超过2m的操作平台及卸料平台,在施工方案中是否有构造详图;
2、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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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施工
| 1、基坑临边防护是否设置齐全;
2、上下安全通道是否按规范设置;
3、观测基坑变形是否及时;
4、基坑四周有无材料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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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
手
架
| 1、脚手架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
2、现场是否按方案施工
3、脚手板是否满铺;
4、架体外侧是否满挂挂设密目式安全网;
5、施工脚手板侧防护栏杆是否齐全。
6、架体是否按照规范要求的高度、宽度间距与建筑结构拉结;
7、立杆基础是否平实;
8、扫地杆是否设置齐全;
9、杆件间距是否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
10、出入口防护是否按要求设置;
11、脚手架是否按要求自二层起每10米高度进行内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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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机
| 1、物料提升机是否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2、使用前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
3、物料提升机是否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是否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4、物料提升机上料口是否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围护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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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外用电梯
| 1.施工外用电梯是否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2.使用前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
3.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是否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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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料平台
| 1、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2、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是否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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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 吊
| 1、塔吊安装拆卸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装、拆卸单位应有资质;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塔吊投入使用前是否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测和验收;
3、塔吊卸料平台是否有限定荷载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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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平台
| 1、悬空作业(包括安装高强螺栓、管道或门窗,支设或拆除模板,钢筋绑扎,浇筑混凝土,预应力张拉等)是否有牢靠的立足点如操作平台;
2、操作平台的搭设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3、操作平台是否稳固;
4、操作平台脚手板是否满铺;
5、操作平台临边是否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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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
| 1、模板工程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作业;
2、模板工程是否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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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边
洞 口
| 1、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牢靠齐全,达到定型化、工具化;
2、电梯井道内是否每层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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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资格和教育
| 1、登高架设作业或施工起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手续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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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用品
| 1、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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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