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17〕58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7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北方民国影视城项目安装木结构门楼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安〔2017〕6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各级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内蒙古“7.11”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各级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层级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行为。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认真执行基本建设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定,严禁盲目压缩工期、抢赶进度。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深基坑(槽)、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项目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坚决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不受控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放过,确保将安全生产各项部署措施真正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三、结合暑期汛期,从严从重打击各类“三违”行为
各级住建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2017〕3号)、《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25号)和住建厅《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扬尘治理及危大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54号)、《全区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宁建建发[2017]57号)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严从重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曝光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企业和人员及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曝光,切实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