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做好应对高温酷暑天气加强建筑施工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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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建)发〔2017〕55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高温酷暑天气,部分地区出现了近40℃的高温天气。为加强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存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暑降温,认真落实防护措施。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遇35℃以上的高温天气,各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户外施工,以防现场作业人员出现中暑等事故的发生。

2.改善现场作业、生活环境。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设施管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及时调换岗位。

3.落实相关防暑降温措施。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技能培训,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药品等。

4.加强夏季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特别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的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

5.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夏季高温天气相对干燥,施工单位要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现象。

6.在高温期间,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混凝土养护工作,保证暑期建筑工程质量可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1.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影响,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单位应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完善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岗位责任制,做好工地安全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后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同时上报有关信息。

三、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进行督促检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