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调研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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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质安发〔2017〕43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建设工程质监站: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我站拟制定《关于开展宁夏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有效解决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我区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实体质量。总站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五市建设工程质量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安排

石嘴山市:10月17日

固原市:10月19日

中卫市:10月20日

吴忠市:10月24日

银川市:10月26日

二、调研主要内容

请各市质监站组织辖区内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及建设工程领域有关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人员(25人左右),针对工程质量管理全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深入开展座谈讨论,以夯实质量基础为引领,以工程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为重点,以推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为抓手,以提高人民群众质量满意度为目标,找准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质量短板。参考提纲如下:

1.分析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主体责任存在的不足,尤其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设计单位的主要责任,提出相对应解决措施。

2.分析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并提出解决对策。如在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环节。

3.分析当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短板并提出有效解决对策。如: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行为质量控制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理标准化)。

4.分析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现的瓶颈,就如何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提出解决对策。

5.分析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有效解决措施。

6.分析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重点难点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7.如何推动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促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提出建议。

针对以上调研内容,通过讨论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并最终以市为单位提交书面材料。

三、调研形式

总站调研组将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工作,以便拿出有效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四、有关要求及安排

1.各市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谋划,提前做好专家邀请、议题通知、书面意见整理等工作,要求参加讨论各单位人员提交书面材料,确保此次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2.在此次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各市质量监督机构要整理出本辖区的调研成果,并于10月30日前将电子版内容发送至总站邮箱。

3.预在11月初,总站将邀请区内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权威专家及各市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就建设工程质量调研内容开展集中讨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质量科周丽娟

电话:0951-5179559

邮箱:595462433@qq.com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