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发〔2017〕42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管)监督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扎实做好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建筑施工领域和谐稳定,现就做好我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疏导工作
紧盯房屋质量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预警性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前期存在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确保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将人员稳控在当地,坚决防止因发现不及时、化解处理不到位引发赴京上访、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7)62号)文件要求,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辖区企业做好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的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特别要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沟槽)、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控力度,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各市、县(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动态信息日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措施有力、应对得当。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妥善处置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完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共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警措施,提高应急处置和防范能力。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