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2020〕13 号
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管)监督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银产业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目前,全区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正值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2020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结合当前施工实际,要全面研判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五一”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强化在岗工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特殊时期企业带班制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切实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各地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抓好“五一”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化监管措施,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三、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要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施工企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紧盯在建工程各类易发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严格应急值守制度
各地监督机构要提高认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防火、防汛、防事故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加强“五一”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综合科 2020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