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2025年春季开复工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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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建)发〔202517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决定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2025年春季开复工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时间

20254月中旬月底。

二、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方式,抽取银川地区、石嘴山地区、吴忠地区、固原地区、中卫地区各6个项目,宁东基地4个项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配备2-3名工程质量检测人员,配合检查组对施工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抽测。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员工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记录。是否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是否建立并保存安全生产档案,档案内容是否齐全、真实。

(二)工程质量。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是否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等情况。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落实编制住宅工程防裂缝和渗漏等多发质量问题专项方案及工程实体质量管控等情况。质量技术交底情况,隐蔽工程验收情况,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延伸抽测建筑防水、保温、钢筋等进场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并在现场做实体质量抽测,并对进场材料型式检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报告进行检查。

(三)施工安全。深基坑(沟槽)、脚手架、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危大工程是否落实辨识、备案、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管理程序,特别是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进行编制以及基坑(沟槽)工程开挖支护情况。电工、焊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是否配备通风仪器、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

(四)建筑起重机械和设备。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使用登记证电子证照办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塔吊钢丝绳、吊钩是否设有防脱装置。与架空线路、相邻工地群塔作业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输电线路隔离防护是否使用绝缘材料搭设。  

(五)消防安全及危化。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行为,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配备、临时消防水管是否有水、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易燃可燃材料堆放情况。临时建筑、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A级。施工现场危化品存放是否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值,有无其他安全隐患等情况。

(六)扬尘治理。是否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标准化要求。是否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责任单位在自治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进行编码登记备案,是否对未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清退。

(七)建筑市场。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是否符合要求,人员配备、锁定、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按月支付工资制度等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落实是否到位。

(八)建筑保温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经过质量检验与性能测试。工程开工前是否进行质量策划,及时根据工程进展实施动态管理,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外墙保温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样板示范制度。建设单位在动火审批前是否前往作业点进行安全核查。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的冷库、冰雪场所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是否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

四、检查人员安排

成立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春季开复工专项检查,组长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主要负责人担任,下设3个小组,分片负责开展工作。

第一小组,负责检查银川市、宁东管委会

组长:孙超,副组长:李建平

成员:杨平启(联络员)17395059305、王亚林13995479387、马磊15378907799、马红扬13848322211、马军15605297993

第二小组,负责检查石嘴山市、吴忠市

组长:万雄兵

成员:李振刚(联络员)18909511989、马东13895673141王繁13995376516、高东乐17772286572、石达15121807326

第三小组,负责检查固原市、中卫市

组长:孙中宁

成员: 李学峰(联络员)13289501676、孙刚18995000700、吴彦庆13995191976王磊18095179514、施凯18695112983

五、有关要求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开展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检查,严格春季开复工准入条件,督促企业抓好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自查自纠及教育培训,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为全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自治区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照2025年第一季度中央安全生产巡查组检查吴忠地区发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问题,举一反三严肃查处违规企业、违规项目,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有序建设保驾护航。对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学时不达标、未进行复工前自查自纠或走形式、未履行危大工程管理程序、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场责令整改,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按照《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扣除施工企业诚信,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自治区检查组车辆和专家费用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承担。

  

附件: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

3.建筑施工质量检查表

4.危大工程检查表

5.危险作业检查表

6.建筑起重机械和设备检查表

7扬尘治理、消防安全检查表

8.建筑市场检查表

9.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检查表

10.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汇总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4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