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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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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金管)发〔2020〕2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支持政策的重要意义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务院实施阶段性降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力抓手,也是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和职工纾解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措施,确保《通知》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把握政策关键,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大政策研究力度,把准把好关键要点,推动政策顺利实施。要明确政策支持范围,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均可适用,不仅限于经营困难的企业。企业申请缓缴时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单位、职工各自缓缴方式、处理方法以及补缴的时间、金额。各地要在落实好缓缴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切实维护缴存职工权益,企业申请缓缴和制定缓缴方案要与职工协商一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协助企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明确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各地要切实简化缓缴、补缴业务流程,尽量压减证明材料,对企业和职工受疫情影响的情况认定及职代会或工会讨论结果等证明材料要适度从宽,灵活运用信用承诺制,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要畅通服务渠道,在做好防控措施基础上,鼓励企业、职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办理业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各地要认真组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扎实做好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宣传解读,畅通咨询服务渠道,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熟知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要切实加强与人民银行和受委托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落实好贷款延期、征信报送等政策,确保缴存职工个人利益。

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出台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办法,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各市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与《通知》规定不符的,按《通知》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