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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开斋节和“五一”节日期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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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质安发〔2023〕11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管)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区正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高峰期,同时也是自然灾害频发期,影响施工安全因素增多。为全面加强清明节、开斋节和“五一”期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建>发〔2023〕13号)要求,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当前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盲目抢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紧盯重点,排查安全隐患

各地、各企业要全面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查找安全薄弱环节,全面细致地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抓紧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台账。紧盯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深沟槽、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等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危险因素进行排查。做好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配足消防器材、消防水源,达到布置合理、使用方便的要求,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必须分别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对存在滑坡、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场所、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塔吊等起重机械抗风防水相关措施。

三、加强值班,提高应急能力

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和关键时期带班检查制度,做好带班检查记录,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各地要落实节日期间带班和值班制度,同时保持信息畅通,并加强对企业和项目部带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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