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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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汪一鸣在自治区党委“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的发言

发布人: 文章来源: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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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城建设促进宁夏城镇化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20131030

 

 

  一、“要把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来规划建设”,我理解这个意思是:宁夏地域少、人口少,完全有条件用全一盘棋的理念,统筹规划,建设一个结构合理、联系紧密、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和城乡一体化体系。

  目前,在实行以“建设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银川综合保税区”为重点的向西开放战略指引下,在实施宁夏沿黄经济区重点开发和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战略指引下,宁夏城镇化进程正在稳步推进。特别是自治区中心城市银川市、4个地级市、2个县级市在市场力量推动下,正在逐年较好发展,今后可稳步较快发展。以县城为代表的小城市、小城镇建设问题较多,如果弄得不好,它们在宁夏城镇化建设体系中的地位有可能进一步被边缘化。从全区城镇体系看,存在城镇化质量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低。估计全区约有90万农村转移人口尚未完全享有市民待遇,这种“半城镇化”“虚设城镇化”现象的存在,实质上反映了在城镇化过程中把原先的城市“二元化”结构引入城镇,扩大了城镇内部社会群体的贫富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二)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放水平低,城镇布局紧凑度差。大多数城市、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超标严重,城镇框架拉得过大,必然形成城镇空间布局紧凑度差、城镇用地效益低下的状况,造成市民出行要乘坐机动车,上学、看病、买菜、购物等日常生活中多有不便,也加剧了城镇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

  (三)服务业发展与城镇化进程不够协调,特别是小城市、小城镇建设发展缺少特色,缺少城镇的文化特色和景观特色。

  (四)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地区差异比较大,特别是中南部小城镇欠账较多,公共服务均等化尚待加大力度。

  二、根据我区城镇化发展形势和上述问题,我认为,今后三、五年内,自治区党委、政府是否可以加强县城建设为主要抓手,通过中间(处于全区城镇体系中间层次的11个县城)突破,促进两头(处于高层次的7个大中城市、处于低层次的78个县城以下的其他建制镇),推动全自治区的城镇化建设优质、高效、健康发展。

  为什么重点要以抓县城建设为突破口?理由是:

  一是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的需要。“县”是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单元,“县城”是联系大中城市与广大农村人口的重要枢纽,我们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发展县城经济,推进县城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县城农村人口除向县外大中城市转移部分人口外,相当部分(弄得好可以是大部分)将在县内实现就近城镇化。县城及县内中心镇也是我国推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点。

  二是提高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的需要。人所共知,按照马克思主义级差地租理论,县城土地价格要比大中城市低很多,相应地即使在建筑物同等质量的条件下,县城的房价(以及其他生活费)也比大中城市低。所以农民进城,在县城居住比进大中城市居住的转移成本较低。从乡土感情考虑,很多农民在挣了钱后最终仍可能回到家乡的县城或中心镇定居。

  三是我区县城普遍规模较小,最大的中宁县城城区人口13万多,最小的彭阳县城城区人口仅2.5万人,11个县城中有7个不足6万人,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四是对县城建设的加强,必然会对中心镇、中心村的建设产生示范效应和辐射效应,从而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加快发展。

  三、对如何抓好县城建设提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搞好县城总体规划的评估、调整。全区11个县城均已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建议近期启动对11个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评估、调整工作。可以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规划评估和调整方案编制经费,给予规划设计单位科学评估、科学编制调整方案以较大规划设计自由空间。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实现以人为本方针,要着眼于提高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程度、城镇空间布局的紧凑度,控制好县城人口预测和建成区外延边界,严格执行国家城镇化建设用地标准,遏制县级政府土地财政、扩土用地的过分冲动,优化城镇内部的功能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空间结构和交通网络、信息网络,集约、有效地利用空间资源。强调城镇居住区与公用服务设施、商贸区的紧凑布局,设计特色、低碳的出行交通系统(即以步行、自行车为主),做到基本上不依赖机动车进行日常生活服务的多功能生活圈配套布局,创建便利、舒适、安全、优美的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规划调整要树立一个基本理念:城镇建设是百年大计。城镇化不能只求快,而要求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实施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配套改善。改革户籍制度,凡是在县城有稳定工作岗位的,不管是否退交承包地、宅基地,本人及其家属自愿转为城镇户口的均允许变为城镇户口,享受市民社保、福利待遇。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允许集体土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在集体土地流转、出让中,要保证乡、村、农民三级中农民得大头,使转移农民有一定量的货币作为转移本钱,有钱进城购保障房或租廉租房。完善失地农民就业政策,为失地农民组织无偿的创业、就业培训,优先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

  (三)改革县级政府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发展县域经济,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在富民强县,即增强农民和市民收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今后可把增加城镇就业岗位数列为县级政府干部政绩考核的第一指标(具体考核办法可由自治区统计局拟定)。只有县城、中心镇就业岗位有较多增加,才有可能使更多农民转化为城镇人口,使城镇化居民安居乐业,从而引导县域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四)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招商不仅要引进工业大项目,还要重视引进农业产业化先进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要更新观念,改变对工业化概念的传统思维,改变就工业抓工业的做法,在既抓工业项目建设的同时,又要狠抓农业产业化、服务业现代化,并与城镇化紧密结合。以市场为导向,贸工农、产加销一条龙发展,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小微企业放手发展,把县城建设与市场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但抓好商贸物流、房地产等传统服务业,而且大力发展特色信息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服务、旅游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农村转移人口。

  (五)强化公共服务等机构建设。县城的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实用、便民为第一要义,设施的实用性、便利化程度应不低于大中城市,但决不搞那种脱离当地实际的高楼大厦、大广场、宽马路等大而不当的建设。县城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应积极稳妥地推广先进的节能低碳建筑、抗震建筑,以及智慧城市建设。

  (六)实行自治区直管县改革。取消地级市层次,给予县级政府以更大的财权、事权,加大国家、自治区对各县的生态补偿机制、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财政补助。

  (七)县城建设实施步骤,可根据总体规划评估调整情况,选择几个典型县(沿黄区一两个县、中南部一两个县)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大面积推广,逐步推广到基层县城以下条件较好的建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