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5年第6批建设领域企业
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2025〕4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28号)等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第6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6日
附件
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第6批)
序号 | 申报资质 企业名称 | 工商注册地址 | 申 请 内 容 | 申请 类型 | 审核 意见 |
一、建筑业企业 |
1 | 宁夏振煜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2 | 宁夏昊盛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3 | 宁夏国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西吉县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4 | 裕宸实业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5 | 宁夏美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6 | 宁夏中北建设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7 | 宁夏子午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8 | 宁夏华源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9 | 宁夏建邦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 贺兰县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10 | 宁夏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石嘴山市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11 | 宁夏海和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卫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12 | 宁夏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泾源县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13 | 石嘴山市益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平罗县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14 | 宁夏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盐池县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延续 | 同意 |
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
15 | 固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固原市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 延续 | 同意 |
16 | 宁夏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银川市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延续 | 同意 |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3日后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法人中心→我的证照查询或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
郑 重 声 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