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生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治理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门办理方案,针对您指出的问题和所提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调查研究,统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组织人员3次深入各市、县(区)实地调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与乡村组织和村民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垃圾治理中存在问题和群众愿望。4次召开专题会、专家座谈论证会,组织有关市、县(区)工作人员和专家,深入研究分析垃圾治理形势任务和拟制定的对策、出台的措施。3次召开厅党组会,就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与农业农村厅联合组织5市及8个县(区)、3家运营企业负责人20多人,赴陕西、湖南两省学习考察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有序开展。
二、改进工作思路,推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针对近年来“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或处理)、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收集转运设施运行不正常、运营维护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保洁队伍力量不足和专业化水平不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程度较低等问题,适应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新形势,在深入调研论证、对比分析、两次向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征求意见基础上,与自治区党委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治理模式,明确了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
三、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按照新的治理模式,高质量组织22个县(市、区)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逐一进行技术审查,科学规划布局城乡和区域垃圾填埋场及各类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科学测算配备垃圾清扫、保洁、转运、处理设备和人员队伍,科学设计制定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链条流程及运营维护管理政策机制,确保垃圾治理模式体系合理、设施设备配备科学、处理技术工艺成熟可靠。同时,制定2019年、2020年和“十四五”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配建计划,引导各地加快完善垃圾治理体系。围绕确定的到“2019年、2020年,力争川区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分别达到65%、90%左右,山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明显提高”的目标,制定《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验收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划定2019年生活垃圾达到65%的行政村名单,按照先保基本治理、后逐步提高分类治理水平的要求,优先配齐保洁员及应有的垃圾箱、收集车和压缩转运等车辆,保证村庄垃圾及时清运。截至目前,开工建设改造垃圾填埋场6座,新配垃圾箱(桶)1.1万多个、中转压缩收集箱575个、小型电动收集车2070辆、大中小型压缩转运车192辆,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坚持试点先行,积极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行政村利用村内商店、闲置农房等,开展可再生资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灰土垃圾,有机垃圾垃圾等分类试点,创建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示范县(区),总结积累垃圾分类治理经验。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改造原则要求和风险防控要点参考》。指导县(市、区)规范建设各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目前,永宁县4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泾源县建立生活垃圾资源化积分兑换爱心超市98家,惠农、隆德、贺兰、青铜峡等县(市、区)垃圾分类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五、加大投入引导,推进垃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在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投入支持的同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主要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5个方面19项基础指标、8项示范指标,引导各县(市、区)规范推进垃圾治理。重点围绕制约治理效果的人员、经费等问题,明确“按农村人口35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按人均川区120元左右、山区80元以上安排年度垃圾治理运维经费”等标准,同时根据您提出的“将市区周边农村垃圾城乡统筹处理或外包物业处理,边远山区完善垃圾收集、储运、处理设施设备”等建议,积极引导县(市、区)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运营机制,已有利通区、贺兰县、盐池县等11个县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康洁、北控等专业化保洁服务公司开展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治理,治理效果有了明显改观。今年,全区各市、县(区)已投入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配建和日常运维经费达5.2亿多元,新招聘保洁员和清运车辆司机1900多人,有效推动垃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产业化发展。
六、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与农业农村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组织各市、县(区)打好“五清”攻坚战,集中力量整治包括垃圾治理在内的环境卫生。同时,在今年实施的12个特色步城镇、20个美丽小城镇、100个美丽村庄建设中,优先安排垃圾治理项目,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前,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沟渠道边积存垃圾和村庄巷道柴草杂物近100万吨。整治销号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22个。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安排部署,与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一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您所提意见建议落实,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为建设干净整洁、富有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不懈努力。一是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印发《关于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和解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二是审定出台《宁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规程》,进一步引导完善垃圾治理体系。三是围绕确定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65%村庄,推进垃圾保洁、收运、处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切实做到干净整洁。四是加快推动垃圾分类治理,重点支持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县(区)和其它有条件县(区),从可再生资源回收、有机垃圾堆肥等简易分类做起,创建一批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和乡村。五是扎实搞好年度验收工作,狠抓专业市场运营主体日常管理,树立科学正确的工作导向,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0951-502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