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宅小区车位“只卖不租”问题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深入分析银川市汽车保有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带来很多后续问题,特别是小区停车难导致的车辆乱停乱放、侵占公共设施、影响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等问题,为此提出小区车位实行租售并举、小区周边道路设置潮汐车位、开放周边社会单位车位、鼓励企业投资立体停车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整治等一系列好的建议。我们认真研究,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各有关提案办理单位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合力抓好落实,积极推动小区停车难等问题有序有效解决。
针对您的建议,我厅首先从法律法规层面进行分析研究,坚持将法律规定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法依规积极破解住宅小区“停车难”等有关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条款明确了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小区内车位主要采取出售、出租、附赠形式约定。据此,《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内车位的使用情况,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后,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库、车位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利用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确需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放车辆的,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为确保您的建议落到实处,我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建小区车位,主动落实小区车位租售并举等有关规定,并督促物业企业积极协调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和划定停车位,加强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管理。同时,我厅积极协调自治区公安厅等有关单位和各市县人民政府,坚持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加大对住宅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和城市区内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的全面攻坚,有效提升了治理成效。其中,银川市人民政府修订《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时,将住宅小区停车位租售并举纳入第六十三条规定内容,配套出台《银川市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实施租售并举的指导意见》,紧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开展了“停车难、乱停车”整治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深入摸排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租售底数情况。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停车难、乱停车”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各自项目地下停车位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租售并举措施消化闲置地下车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租售方案,向小区业主公示,同时将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排查,全市已建成小区共有地下车位77703个,其中已出售34065个,已出租6271个,可租可售30106个。
二是积极推进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租售并举工作。参考外省先进做法,制定《银川市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实施租售并举的指导意见》,以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为着手点,通过将租售并举方案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销售合同网签备案等环节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银川市地下停车位租售并举措施落实到位。目前该《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实施。
三是深入挖掘城市停车泊位资源。利用交通错峰资源,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及老旧小区周边道路,由交警部门联合城管部门共同实行晚21时至次日凌晨7时允许停车的便民措施,人性化缓解“停车难”问题。利用道路空间资源,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降坡、迁移盲道等方式,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利用社会单位资源,深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利用住宅区停车资源,专门针对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夜间停车泊位闲置情况,建立住宅区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共享共用共管机制,允许周边居民小区车辆错时停放,满足了居民夜间停放需求。
四是着力增加城市区停车泊位供给。加大市区内国有闲置土地利用,将有条件的闲置土地改造为小型停车场。研究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政策,明确公共停车场建设模式,并针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各类型公共停车场,制定出系统的可实施的优惠措施,如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标准等。充分利用拆迁滞留地和地下、地上空间等资源建设停车场,鼓励开发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城投公司、业主投资,在住宅小区内部建设立体停车库,专人负责管理和收费,40平方米场地即可建设60个停车泊位的立体停车设施。有效利用学校操场建设地下立体停车场库,满足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停车需求。
目前,通过自治区层面各相关部门联动协作、依法履职,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住宅小区车位只卖不租、停车难、乱停车等问题不断有效解决,工作成效不断巩固扩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城市区停车涉及的有关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