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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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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2021〕272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监管制定物业服务星级评定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我区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积极采纳,结合我区实际,采取相关措施,将您的建议落实到具体管理过程中。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为规范物业管理奠定基础。今年,我厅在已出台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又配套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意见(试行)》,于721日起施行。同时,印发2021年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建(房)发〔202110号),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预售资金、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到位,为物业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二、修订《宁夏物业管理条例》,为提升物业服务提供法律保障今年,我厅提请将《宁夏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事宜列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调研,明年修订完成后,正式发布执行。目前修订初稿已基本形成,其中吸纳了《民法典》中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内容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新政策。同时,借鉴北京、陕西、深圳等地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完善我区物业管理条例,做好顶层设计。

三、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为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的政策,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相关专家编制了《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物业从业人员记分标准》《办法》《标准》明确了企业综合信用得分记分方式和应用范围,对物业服务企业各方行为进行量化记分,累计梳理良好指标769条,不良指标954条,良好指标内容涵盖企业企业员工)获得荣誉、党建及社区治理、社会责任、所管项目获得荣誉、智慧物业(社区)、企业市场行为及其他七个方面,不良指标内容涵盖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行为、安全管理、招投标、房地产企业管理及其他9个方面,对各项指标逐一认真核定分值,确保与现行其他标准相适应,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维护行业公平。其中将招投标情况作为不良行为扣分项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取得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时,必须进行招投标,切实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格局。

四、制定物业服务导则,为物业服务行为提供标准。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导则(试行)》,已于2021811日以宁建规〔202110号文件印发。服务导则从总则、物业服务企业基本要求、基础管理服务内容、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公共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客户服务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红色物业党建引领和服务创新等12个方面明确了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最基本的服务标准和要求,引导物业服务公司由被动服务转为主动服务,明确服务职责,强化服务职能各地物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的住宅物业管理情况,细化具体的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价格按照发展改革部门的要求,商品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印发《关了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宁建(房)发〔20218号),并于723日召开全区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切实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享受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五、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新要求,为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寻求突破口。去年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我厅及时转发,并制定了任务落实清单。其中将银川市和吴忠市列为加强物业管理,创建美好家园试点城市,将银川市列为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试点城市,从不同角度,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属地街道管理责任,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向居住社区延伸,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居住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在房地产监管和物业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建立党建引领和联席会商机制,积极融入社区治理大格局,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构建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827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             0951—5014128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