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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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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宁建函〔2021〕252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次会议

2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峰委员:

提出的关于解决共享单车超量投放导致社会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五市中,银川市、石嘴山市和固原市共享单车正常运营,吴忠市未投放,中卫市处于半停运状态。其中,银川市引进北京摩拜(后被美团收购)、上海哈啰”“杭州青桔3家企业,共投放共享单车(电动车)40000石嘴山市引进天津松果上海哈啰”“杭州青桔三家企业,共投放共享单车(含电动车)3380辆;固原市引进宁夏新思路科技有限公司(青桔)和宁夏云歌科技有限公司(美团)2家企业,共投放2500辆共享单车;中卫市2016年建成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共投入500辆自行车,每年财政保障运行经费35万元,后因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及资产移交、运行费用保障等原因,目前处于半停运状态。共享单车投入城市以来,各地均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日常管理。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规范共享单车适量投放的建议。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银川市2019年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准入门槛,规定运营企业要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账户资金接受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运营企业要对管理部门开放相关运营数据。运营企业还须到市政部门办理准入手续,电单车要安装交警部门统一发放的牌照,规范运行。二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运营过程中,各地监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设计制作二维码小程序,对应每辆车辆粘贴二维码牌照,工作人员通过扫码即可辨别车辆投放情况。同时,通过智慧市政平台接入共享企业运营后台,对车辆投放进行大数据监督清理非法投入车辆、暂扣违规车辆。针对不规范停放等问题,积极支持和鼓励运营企业和研发单位有效利用城市空间和道路资源,结合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电子围栏技术手段规范、约束用户,引导用户在使用后将共享单车停放在规定位置和指定区域。建立区域车辆总量平衡和调度管理机制、网格化管理制度,按人车比例配备现场运维管理人员,及时清理、规整乱停放车辆,严管路段和区域1小时内处理完毕,非严管路段和区域2小时内处理完毕等。加强政企联动。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建立银川市共享单车督导群,畅通了市级部门与运营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每周2-3次对全市热点区域开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发至银川市共享单车督导群,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随机选取路段及值守点位进行督查,发现无序停放、超量投放、保洁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四是建立管理责任制。银川市针对共享单车在部分路段和公交站口、商业繁华区等重要节点出现的违规占道、潮汐式拥堵现象通过实际测算和热度点位筛选,2020年梳理30个易产生车辆堆积的固定值守点20214月增加至120个,要求企业派专人值守,并在共享单车值守群中打卡,在潮汐时段、发现堆积时,及时合理调度车辆五是多措并举,提高骑行满意率。银川市借鉴一线城市停车线框施划样式,统一尺寸、统一颜色、统一编号,在三区主要街道施划统一样式、能满足多用途、易于识别的,与共享单车电子围栏一一对应的新式停车线框,施划300。针对部分共享单车停车区域路肩较高,力气较小的市民推车上下存在困难,督导企业制作安装了500个上坡垫,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促进了规范停车。固原市开展对共享单车存在问题集中整治月活动,及时规范、调度、处理回收车辆,确保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电动车辆停放有序,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文明有序停放车辆。

(二)关于对共享单车实施准入保证金制度的建议。2020年,为规范共享单车企业经营行为,银川市对每家共享单车企业收取准入保证金10万元,但银川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未对企业收取准入保证金做出明确规定,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后将保证金退还企业。下一步将指导银川市对《银川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并结合实际,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对共享单车实施准入保证金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监督,规范企业运行管理。一是指导各地主动对接企业,进一步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帮助企业提升共享单车管理效率;二是探索建立共享单车网格管理示范点,实现城管执法人员与企业网格管理员对车辆的有效监管,形成联管共治良好格局;三是指导各地主管部门加大对企业的考核力度,对屡不整改的按规定移交案件至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文明素养。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市民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开展志愿者服务,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城市治理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市民文明行为的引导与规范,增强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823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5023102

抄送: 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