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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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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宁建函〔2023691


刘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改造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是我区实施城市更新的重要抓手和途径,在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同时,还有助于构建和谐社区、提升城市良好形象,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20213月,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区改造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印发《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条衡量标准。制定《自治区省级领导包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包抓方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立两位省级领导包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大改造工作力度。编制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改造总体进展及计划

根据2020年安排调查摸底统计,全区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共有41.5万户(套),其中:2000年底以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共有24.3万户(套),已改造1314个小区、19.36万户(套),占比79.7%2001年至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共有17.2万户(套),已改造173个小区、2.17万户(套),占比12.6%2019年至2023年,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资金34.9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5.1亿元。2024年至2025年,全区计划基本改造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5.28万户(套),积极推进2000年底后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根据目前改造进展,预计到十四五期末,我区可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目标。

三、“十四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四五期间,我区改造老旧小区已惠及群众30余万人超过1000个小区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楼栋敞亮、路面整洁、绿化疏密有致,脏、乱、差变成净、畅、美通过拆除废损管网、清查老旧管线、更换标准管线,累计改造提升和规整水电气热共计618.8公里,消除各类管线隐患;通过多元筹措改造资金,累计完成投资34.57亿元,间接拉动超100亿元更新改造投资,带动投资稳增长;通过小区道路改造重新划分停车位、加装立体停车设施等措施,改造完成地面普通停车位9241个,新增养老设施4处、各类安防智能感知设施及系统1653套,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转变思想,系统推进改造。从城市更新、社会治理、完整社区建设的角度来认识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由碎片化改造向区域化改造转变。将片区内有公共改造需求的零星、分散楼栋和老旧小区归并整合,统一规划、同步改造。鼓励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通过拆除围墙等障碍物、整合共享公共资源,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形成组团、成片式的物业管理规模,后续统一运营管理。

(二)尊重民意,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自上而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改造方案公开、群众参与和诉求表达等相关机制。对居民关注密切、改造意愿强烈的诉求,充分做好意见建议收集梳理,认真研究改造方案,通过吹风会、座谈会等形式反复沟通对接,均衡各方利益诉求,争取大多数居民理解和支持。对居民反映的小区最亟待解决的突出诉求和安全隐患问题重点研究解决

(三)主动作为,多元筹集资金。通过中央财政补一点、地方财政配一点、税收减一点、产权单位投一点、市场化运作筹一点、居民拿一点“六个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形成可持续的投入机制。要鼓励社会企业支持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采取多元方式吸引企业、个人、集体多方融资、集资,积极参与到老旧小区社区养老、托幼、健身房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中来。

(四)党建引领,完善共建机制。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改造成立党组织、业委会,在改造中社区工作人员与小区居民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有效激发小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使居民从原本不关心小区建设的“局外人”,成为小区改造提升的“主人翁”,谱写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加强宣传,典型示范引领。认真总结四年来改造老旧小区的成功经验,将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作为典型示范,在全区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同时通过媒体和社区积极宣传引导居民认识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仅能改善城市面貌,更能提升小区品质和房产价值逐步实现从要我改我要改的理念转变。

感谢您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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