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党发〔2019〕94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宁组干〔2019〕504号文件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2019年第32次会议研究决定:
赵建明任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主任,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柴宏任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总工程师,免去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管理科科长职务;
杨彦国任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总工程师,免去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白涛任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副站长,免去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职务;
靳红霞任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总工程师,免去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综合科科长职务;
沈洋任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谢翌鹤任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标准化管理科科长职务;
代明亮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四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职级。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赵建明、柴宏、杨彦国、白涛、靳红霞、沈洋、谢翌鹤7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其中:赵建明同志试用期从2019年11月28日起计算,柴宏、杨彦国、白涛、靳红霞、沈洋、谢翌鹤6名同志试用期从2019年11月18日起计算。
中共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19年11月29日
抄送:本厅党组马汉文书记、各成员,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
设局、城市管理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存档(2)。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