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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建筑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政策解读

发布人: 文章来源:建筑管理处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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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行业发展需求,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定期研究,组织专题调研,不断加强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于2017年底完成了《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认定标准》的修订, 2019年1月完成《施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修订。为更好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建立与市场相匹配的监管体系,结合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需求,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行业专业人员对现行的《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重新审定,印发《关于印发<宁夏建筑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通知》(宁建规发〔2019〕6号),于2019年12月26正式施行。本认定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重新制定“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工程业绩21条,“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管理业绩23条,重新核定了分值,确保与现行“监理企业良好行为分值”相适应,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维护行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