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规范化住宅小区优质项目评定办法》(宁建规发〔2025〕9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发挥物业服务规范化住宅小区优质项目的正向激励和典型引领作用,推动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自治区一直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相关工作,2024年将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列入自治区政府民生实事。我厅深入推动此项工作提标扩面,按照2025年初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启动此项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用于奖补优质项目。2025年4月我厅牵头起草该《办法》,多次组织5个地级市住建部门及宁夏房地产协会等讨论完善后形成草案,先后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财政厅、司法厅和5个地市住建局书面征求修改意见,并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计征集有关意见6条,采纳6条。进一步完善后经公平竞争审查和厅务会研究同意后,形成该《办法》。
二、主要内容《办法》共十条。第一条评定目的主要是发挥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优质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第二条评定范围为全区城市建成区内开展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第三条奖补对象为优质项目的实施单位。第四条优质项目由各地推荐上报,自治区组织评定。第五条采取综合评定法评定奖补对象,综合评价分值=基础考评分值(100分)*85%+业主满意度测评分值(100分)*15%。第六条自治区综合评定后确定优质项目等类。第七条明确当年不予评定优质项目的有关要求。第八条对获评的优质项目给予自治区财政资金奖补并全区推广。第九条明确评定工作要求和追责情形。第十条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负责政策解释。该《办法》自2025年9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