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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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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规发〔2020〕4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建办市〔2018〕81号)及《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宁建(建)发〔2015〕32号)、《宁夏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宁建规发〔2018〕16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951-6128281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9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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