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规发〔2024〕7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建规发〔2021〕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