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政府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自治区建设厅:
为了加快同心县城市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和谐同心里程,进一步加强同心县住房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7]170号)精神,现制定2009年同心县住房建设规划如下:
一、住房市场发展现状
同心县城市居民总人口为5.2万人,截止2007年底县城住房总面积130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 23.6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1.3万平方米。县城居住建设用地约389.15公顷,占总用地的68%以上,人均约占72平方米,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指标上限,县城内住房主要以平房为主,户均占地400平方米,县城内平房约占全县住宅建设面积的80%以上,土地利用率差,
通过调查我县城镇居民住房的建筑面积、建筑类型、产权状况等住房的居住属性的数据反映出居民住房有以下特点:一是居民现有住房条件一般;二、是自己所有在住房产权中占较大的比重。自己所有占89.72%,租赁私房占10.26%,其它占0.02%。三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居民现住房屋结构以砖木平房为主。砖混房屋占22.69%,砖木占63.06%,土木占5.28%,其他占8.97%。
二、2008年住房建设情况和2009年住房需求预测
、2008年,县城住房建设面积9.8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筑8面积平方米,廉租住房1.8万平方米,伴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居民收入的稳定提高,居民对自住和改善住房需求进一步增强。调查统计,2009年内县城居民有购房需求的占5.5%,购房需求面积约11.5万平方米,在未来一年打算购房的居民家中,较为理想的居住面积在90-120平方米之间,调查数据显示,选择60平方米以下的占1.8%。60-90平方米的占46.7%,选择90-120平方米的占40.7%,选择120-140平方米的占10%。
三、2009年县城住房建设计划
2009年县城住房建设开工面积1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5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7.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4万平方米;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35万平方米,当年竣工;开工建设廉租住房0.75万平方米,当年竣工。商品住房严格70/90套型标准,按项目进行控制;廉租住房采用在商品住房建设中进行配建,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经济适用住房采用集中建设方式,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由开发商投资建设。
1、商品房的建设:2008年开工建设三个项目,开工面积7.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4万平方米。商品住房严格70/90套型标准,按项目进行控制,达到总量平衡和动态平衡。(具体数据见附表一)
2、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35万平方米,当年竣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严把套型标准和准入关,在新区小康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大约家庭170户。(具体数据见附表二)
3、开工建设廉租住房0.75万平方米,当年竣工。采用在商品住房建设中进行配建,以实物配租的方式解决155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具体数据见附表三)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