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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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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有关处室:

为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资质审批行为,保证资质审批工作的公正性,提高审批质量,经厅领导同意,拟组建全区建设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请有关处室做好分管行业资质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资质类型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五)物业服务企业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

(七)房地产估价机构

(八)建筑企业

(九)工程监理企业

(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二、推荐评审专家的范围

(一)已推荐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的人员,原则上都应纳入自治区建设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

(二)从全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具体从事企业资质管理的专业人员中推选。

(三)从行业内已取得一级或甲级资质的企业中,长期从事企业管理、技术管理、具体负责资质申报的专业人员中推选。

  三、推荐评审专家的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和道德素质,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

  (二)熟悉本行业管理制度和本行业情况,熟练掌握本行业资质标准,从事资质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四、推荐方式

  请有关处室在与被推荐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所分管行业各资质类型推荐不少于10名评审专家,并于2012530日前将《自治区建设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12份送行政审批办公室。 

   附件:自治区建设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点击本标题下载表格文档)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