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战略规划,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的行政管理。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回话并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城镇体系规划;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管理。
(五)承担建设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和指导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建立的法规和规章,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国家级、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双重遗产的审核申报工作。
(九)承担规划村镇建设、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区重点镇的建设工作。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配套措施并监管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政策,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
(十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二、下属单位
目前全厅部门预算单位共有13个,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①财政全额拨款行政预算单位2个:厅机关、人防办机关;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预算单位11个:住宅产业化中心,标准设计办、墙改办、货币化补贴中心、监管总站、质监总站、造价站、建筑注册中心(劳保基金办)、招投标中心、人防定额站、人防信息保障中心;③纳入预算管理自支自收预算单位1个:人防平战中心。
三、支出情况
2014年经费支出14748.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2.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8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023.2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20.07万元,比预算降低41.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1.10万元,比预算降低59.15%;降低原因有:我厅根据“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单位组团出国考察,减少出国学习培训次数和人数,尽量不参加国外学习培训和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49万元,比预算降低13.80%;降低原因有:按照车辆管理办法,加强车辆使用和维修管理,根据车辆情况,对每辆车的耗油量加以控制,一车一指标;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车辆维修必须经过专家鉴定,方可维修,平时简单的保养自己动手,为了减少汽车维修费用,尽量不去4S店维修;公务接待费21.48万元,比预算降低76.5%。降低原因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规定,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餐一般在职工食堂就餐,从严控制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