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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质量现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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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消)发〔2021〕13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勘察设计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宁建(消)发〔20215号)工作安排,我厅于913日至18对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质量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级检查、自治区集中抽查的方式。在企业自查阶段,共收到319家勘察设计企业上报项目3164个,其中本地企业106家、报送项目1113外省进宁企业213家、报送项目2051个。市级检查项目总数110个,其中银川市35个。自治区集中抽查阶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共随机抽取受检企业44家,其中区内企业25家,外省进宁企业19家;抽检建筑、市政、电力等行业项目62个,检查组由技术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对受检企业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进行综合检查。

总体看,大部分勘察设计企业能够认真开展自检,按时报送自查资料,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基本满足要求能够及时将企业及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规范使用出图章、勘察成果章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勘察设计质量基本得到保证

二、存在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勘察设计弄虚作假、设计深度不足、瞒报业务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解决。

(一)企业及个人市场行为方面

1.企业上报自查资料不完整。一些企业上报自查业绩数量明显不足,存在瞒报、漏报现象,提供的人员社保资料不齐全,个别企业还未提供资质证书副本以及出图章印模

2.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不符合资质规定。检查中还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勘察设计资质获批后,注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短期内随即转出情况。

3.企业及技术人员信息录入监管平台不及时、不准确一些企业存在未将企业及技术人员信息及时更新至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情况。

4.注册人员超范围执业。存在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在中型及以上项目施工图上签章现象。

(二)勘察设计质量方面

1.工程勘察方面

1)勘察文件上的签不符合规定一些项目勘察纲要未按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存在野外记录不规范、相关责任人未对土工试验成果进行验收并签字等现象,并且较为普遍。本次共抽检16个勘察项目,有10个抽检项目出现了类似问题,占抽检项目的62.5%

2原始记录未按照规定记录,归档内容不完整。个别企业在内业资料整理计算以及报告编制过程中校对审核不严格,致使为设计单位提供的岩土参数出现错误。

2.工程设计方面

1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不足,对部分规范、标准理解不全面,执行不佳主要表现为:设计依据中缺少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及规划总图、采用已废止规范、标准等;无绿色设计专篇等内容部分设计单位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宁夏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与产品目录》等执行不到位,仍使用淘汰、限用和禁用产品;对建设部37号令涉及危大工程设计要求普遍重视程度不够,相关设计深度不足;对除强条以外有字要求的规范条文执行效果不佳;抽检电力行业项目发现,个别项目设计缺平断面图、杆位明细表、架线曲线等关键内容,且多个项目未明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满足施工现场要求等。

2)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象。主要表现为:室外疏散楼梯设计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少数工程墙面、屋面保温材料的耐火极限不达标;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计算书中屋面活载、走廊活载等取值不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设计中未明确绝对高程及钢框架的抗震等级;工程角柱箍筋未全高加密,基础承载力计算不满足要求等。

3设计内容存在错、漏、缺等现象。主要表现为:卫生间墙面、顶棚未明确防潮层做法、钢结构节点、柱间支撑、屋盖支撑和系杆等的耐火极限;结构计算书中缺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计算过程;剪力墙边缘构件箍筋兼做墙肢水平筋,不满足水平筋计算值;暖通设计中随意使用平衡阀,热负荷计算参数与图纸设计说明参数不一致;缺少自然防排烟系统的说明;电力行业项目中非电网电力部分工程未提供正式的施工图审查报告等。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企业及个人市场违规行为问题。责成关企业20211231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于2022630日前,按照资质标准要求,将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人员等配备到位。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对违反强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100/条的规定,扣减关企业相应信用分值;对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的,给予扣减相关企业信用分值500的决定;对原始记录不完整的,给予扣减相关企业信用分值200的决定,具体处理意见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各受检单位要对照存在的质量问题,逐条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相应设计变更及整改措施等须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确认。整改资料及报告于20211231日前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勘察文件无责任人签字或签字不全、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之规定,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和动态考核,加快推进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把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立质量管控长效机制。各勘察设计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对照查找不足,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重复发生,同时,加强勘察设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勘察设计水平。

附件:1.2021年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质量执法检查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市场部分)

            2.2021年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质量执法检查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质量部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112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