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城)发〔2021〕34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8月9日—9月15日组织对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与抢修人员等“三类”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经报名初审、复审、网上培训、上机考试,参加考核的856人中,考核合格人数为597人,现予公布。
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加大对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证书的检查,指导企业加强人员内部培训,严格落实人员“持证上岗”,督促落实证书变更、继续教育及复检等工作。并请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汇总统计丢失《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厅,以便补办证书。
联系人:王晶杰 0951—5027170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
员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