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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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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城)发〔20229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灵武市综合执法,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全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

近日,国家防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和改进工作。全区各级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自警自省,努力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增强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三定职责,紧密结合排水防涝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研究制定改进方案,补短板、强弱项。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和重大灾害风险挑战,主动适应和把握城市排水防涝的新特点、新规律,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做好迎战汛期各项准备,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抓紧组织实施一批城市排水防涝重点建设项目

各地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198号),加快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城市排水防涝重大工程项目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好项目入库和实施工作,做到竣工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要制定每个项目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前期准备,强化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多方筹措资金,定期调度进展,保证项目按时开工、顺利实施。对已建成的排水防涝设施,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尽早投入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压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强化质量安全问题检查整改,杜绝质量和安全隐患。今年,各地要开工建设一批城市排水防涝重大项目,每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具体上报时间、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

切实排查整治一批影响城市内涝防治的重大安全隐患

各地要针对近年来城市内涝积水情况,汛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城市内涝隐患点、排水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排查,建立城市内涝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系统开展隐患治理,确保极端暴雨条件下不发生重大城市内涝2022年摸查确定的全区26个城市重要易涝点,要按照一点一策要求按期整改消除,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要采取制定应急方案、设置警示提醒标识、安排专门值守人员、做好应急等措施防范积水内涝。要认真做好城市排水管网疏通、设备检修维护、河道沟渠清淤确保管网畅排设备正常运转以及河湖调蓄、行泄能力提升对位于地下空间的二次供水、供配电、排水泵站等关键设施设备,要因地制宜采取建设封闭抗淹设施、迁移改造或建设备用设施等方式实施改造。强化汛期排水设施管养、维护等方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 大力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把加强极端暴雨条件下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好。要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在城市防汛抗旱整体构架内,统筹建立专业化的城市排水防涝日常维护管理队伍和应急抢险队伍,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排水防涝责任体系落实到人,覆盖城市重要区域、主次干道、易积水点、薄弱环节。强化极端天气条件下停工、停运、停产和转移避险等措施,在地下空间出入口、下穿隧道等储备必要的挡水板、沙袋等常备物资,引导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管理单位等储备防灾救灾物资。加大与气象、应急、水利、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实施预警预排、联排联调、应急交通管制等运行管理模式,形成内涝应对合力。及时修订完善城市内涝应急预案,加密针对暴雨灾害隐患区域的演练,并积极参加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举行的防汛应急演习,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1. 严格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责任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排水防涝责任,完善应对举措,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反对一般化部署、原则性要求,切实把工作做具体、做到位、做在前。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责任人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2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要求,将本年度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执行专人专班汛期值守制度,做好排水防涝信息报送工作,2022430日前,各地将排水防涝改进工作方案(附隐患排查台账清单)以及汛前准备和内涝治理自查情况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520日前,将附件34发送至指定邮箱,将城市内涝应急预案正式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城市排水防涝暨内涝治理联系人要安排在岗在编、懂业务的干部,不得随意指派。以上排水防涝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红头盖章pdf及可复制粘贴电子版要同步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排水防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白耀文0951-5025593 电子邮箱:nxjstcjc163.com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

李昊宁0951-8301986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2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

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2.2022年全区城市重要易涝点及整治责任人名单

3.全区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基本情况表

4.城市排水防涝暨城市内涝治理人员名单回执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24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