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城)发〔2022〕10号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
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石嘴山市水务局,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城市节约用水、节水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149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2年5月15日至21日。
主题:“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各地要以开展2022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城〔2021〕51号),系统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坚持以水定城、节水优先,着力构建城市健康水循环体系,提高城市水资源涵养、蓄积、净化能力。推动再生水利用,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大力提升城市用水效率。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坚持系统思维,强化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元的节水工作,筑牢城市节水工作的社会基础,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城市节水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健全保障措施,激发城市节水内生动力,凝聚形成全社会节水合力。
三、创新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各地要在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宣传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深入实施城市节水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街道、进单位、进学校、进公园等活动,着力营造节水、惜水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发放节水手册,开展节水进课堂,组织节水征文,征集节水漫画、小视频,参观节水设施,开展节水技术培训与交流等多种形式,激发全社会参与城市节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节水宣传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地认真统计本地宣传活动开展场次、发放宣传图册数量、发送宣传信息条数、推送宣传文章篇数等内容,充分总结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盖章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地开展宣传周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可以随时以总结、简讯等形式报送。对创新强、成效好、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梳理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便于日常工作开展,请各市、县填报城市节水工作联络表(附件2),于4月29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丁乐0951—5054878
电子邮箱:nxjstcjc@163.com
附件:1.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2.城市节水工作联络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
宣传口号(参考)
1.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3.坚持节水优先,建设节水型城市;
4.加强城市节水减碳,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
5.推进城市节水,建设绿色家园;
6.绿色发展,节水优先;
7.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城市节水减排;
8.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健全城市节水机制;
9.控制供水漏损,管住“一点一滴”;
10.推广使用再生水,引得“活水”入城来;
11.节约用水,全民参与;
12.魅力城市你我共建,节约用水你我先行。
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宣传口号。
附件2
城市节水工作联络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姓名 | 职务 | 电话(手机) | 备注 |
市、县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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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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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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