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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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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发〔20231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厅、宁东管委会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2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1要求组织实施好住房改善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和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这个重点,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为目标,以更大的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市场信心,优化市场环境,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证住房改善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满足住房改善需求

1.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大力支持购买第一套住房,合理支持购买第二套住房,对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家庭给予政策支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2.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房票、回购商品房等方式,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鼓励各地采取回购商品房等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鼓励各地采取团体购房、定向供给,更好满足规模对象住房需求。鼓励公租房、人才住房持有量不足的地方,采取回购商品房的方式增加供给。支持各地精准施策,鼓励企业就近就地购置现有商品房作为研发中心、办公用房、人才公寓等。(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着力提升住房供给品质

3.增加高品质住房供给。加强对提供高品质住房供给的统筹,支持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提升建造品质,建设绿色节能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住宅,推动住宅产品绿色化、智能化,推出一批高品质住宅样板,以高质量供给满足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让居民住上好房子(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4.提升居住服务水平。加快城市更新步伐,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着力提升居住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创美好家园活动,提高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快智慧社区、完整社区、绿色社区建设,统筹老旧小区改造、活力街区打造、15分钟生活圈构建,完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高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着力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5.保证政策落地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加强自治区层面统筹和指导,动态充实和完善政策工具箱,保持政策精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因城施策抓好落实落地。加大优质地块供应力度,精准把控土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提高网上交易审批效率,确保住宅用地及时供应。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更好发挥公积金的作用。(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6.发挥优质企业带动作用。平公正对待各类所有制房企。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在资金监管、信贷税费、土地竞拍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提高项目新开工面积,推动拿地量、开工量、在建量、销售量和库存量五量联动平衡。鼓励商业银行与优秀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带动房地产行业上下游产业发展。鼓励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开拓新型建材、智能化建筑、房屋租赁、家政养老服务等上下游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四)着力激发居民消费热情

7.应时应景开展促销。一季度,鼓励各地抓住春节、元宵节时间窗口,开展过新年买新房促销活动,力促市场回暖。二季度,采取举办房地产交易会、房地产交易夜市等,形成集中宣传效应和良好促销氛围。三季度,抢抓金九银十传统楼市销售旺季,政企联动开展·车博览会等多样化营销组合拳,推动居民有惠、房企有利双赢。四季度,组织开展双十一”“双十二线上线下促销,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推介力度,为全年活动收好官。(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8.打造丰富销售场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创新销售场景、拓展促销渠道,结合项目规划设计、产品定位等,针对不同置业居民采取售楼部+图书馆、售楼部+咖啡馆、售楼部+演艺厅等方式,提升宣传促销效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购房消费券、购房补贴、购房送家电送装修,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杜绝企业虚假宣传,过度宣传。(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9.开展入宁购房推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各地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区外房交会,筹集优质房源到周边省区、市县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积极宣传购房落户等优惠政策,吸引外省消费者和投资商来宁购房置业。(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五)着力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10.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在各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支持,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依法依规清理水、电、暖、气等各类不规范收费,降低企业非必要经营成本。加强部门联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11.加强市场秩序监管。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规范和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重点查处无资质开发、违规销售、逃避网签、挪用监管资金、捂盘惜售、捆绑收费、前期物业服务指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六)着力保障住房消费安全

12.让购房者安心买房。鼓励各地推行开发企业竞拍先承诺”“交房即办证政策,逐步提高现房销售比例,增强购房业主安全感。进一步简化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落实科学精准的分级监管机制,杜绝新建商品房逾期、烂尾问题发生。(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13.切实防范化解风险。落实国家金融16及自治区19措施,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力促房地产与金融正常循环发展。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扎实推进保交楼项目按期竣工交房,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管控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风险底线。(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14.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具体举措,加强工作统筹和指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和落实路径,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聚焦工作合力,推进本方案深入实施、取得实效。

15.加强要素保障。各地要全力做好服务,积极协调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做好规划设计、项目审批、融资贷款、配套建设、法律服务等工作,尤其要把对购房业主和房地产企业的承诺落到实处。

16.抓好督查调度。各地要切实落实精准施策、一城一策要求,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自治区层面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