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城)发〔2023〕3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吴忠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要求,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区2022年城镇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及从业人员合格证书复检的通知》(宁建(城)发〔2022〕31号)工作安排,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了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与抢修人员等“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共有1054人参加了考核,其中655人考核合格,现予公布。
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证书使用情况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及时纠正企业人员岗位与证书不符、缺证等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培训,严格落实证书变更、继续教育及复检等工作要求。
联系电话:0951—5027170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