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库 正文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开展“疏捞月”活动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灵武市综合执法,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

2023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对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要求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现就深入开展疏捞月活动做好2023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责任

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全区极端天气影响较为突出,城市排水防涝形势复杂严峻。各地要加强城市内涝治理,落实城市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各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防大汛、防极端降雨意识,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3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2320号)要求,全面消除城市排水防涝责任盲区和监管空白。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水利、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及时掌握雨情、涝情、水情,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渠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根据气象预警信息,落实应急预案对河湖、水库、排水管渠、调蓄设施等及时采取预先腾空、预降水位等措施,协助做好暴雨期间交通组织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地要明确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落实工作责任。

二、深入开展疏捞月活动

2023年开始,每年4月份组织开展疏捞月活动。各地要重点做好城市排水管网疏通、设备检修维护、河道沟渠清淤等汛前准备工作,确保管网畅排、设备正常运转以及河湖调蓄、行泄能力提升。一要全面排查隐患风险。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城市内涝积水隐患风险排查,建立清单和台账(附件2)。要坚持系统思维,重点排查排涝泵站、污水处理厂(站)、涵闸等设施设备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立交桥下、地下通道、低洼地带棚户区及易涝区域的汛期值守、现场管控监控责任落实情况,城市排水管渠、雨水收集口和检查井性能情况,地下车库、地下通道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防倒灌措施和在建地下工程周边的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抢险物资准备情况等可能存在的内涝风险隐患,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力争在汛期前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汛前难以整治到位的,应制定专门处置方案,防范安全事故。二要加强排水管渠清疏。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市政排水管道进行清疏,重点做好易涝点区域、施工工地周边、易淤积管段的疏浚,消除管道封堵、淤积、损坏等隐患,确保城市排水管网过水能力;对城市内具有排涝功能的河道进行整治、疏浚,协调做好市政排水管网的水位协调调度,保障汛期雨水行泄通畅。三要强化设施管养维护。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泵站、涵闸、调蓄池、截污堰、溢流井等设施设备的养护,确保设施运转正常;及时清理各类雨水收集口、清掏检查井中杂物,防止堵塞,提升过流能力;强化汛期井盖常态巡查清淤管理,及时查补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检查井,要安装安全防护装置,防止发生行人坠落等伤亡事故。加强对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通信等配带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避免积水时发生漏电。四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各地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在排水防涝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三、组织实施一批城市排水防涝重点建设项目

各地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198号),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城市排水防涝重大工程项目逐一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好项目入库和实施工作,做到竣工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要抢抓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示范、自治区海绵城市试点的机遇,全面推广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从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层面,按照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策略,系统构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各地对已建成的排水防涝设施,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尽早投入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压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强化质量安全问题检查整改,杜绝质量和安全隐患。

四、健全完善排水防涝应急工作机制

各地要结合近年来城市内涝发生情况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现状,进一步修订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细化各责任部门的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保障应急抢险顺畅高效。进一步充实抢险队伍,以城市重要易涝区段和薄弱地区为重点,强化抢险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抢险实战能力。在城市主要易涝点增加监测设备,有条件的易涝点布置自控排水设施,及时掌控、调度和处置重要区段的内涝情况。城市河湖、水库、排水管渠、调蓄设施要进一步完善预腾空、预降水位应急预案。加强抢险防涝物资设备储备,实行分类、分区、分级存放,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调用流程,严控物资仓储安全隐患。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宣传引导

各地排水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以及涝情一日一报制度,掌握雨情、涝情、水情,发生涝情时要按时报告内涝积水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等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城市发生内涝灾害的,一般性事故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较大或重大事故的,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各地级市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后4个小时内将灾情及应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确保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常识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宣传报道,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按职责及时准确发布相关预警预报、交通管制、应急措施、疏散转移等实时动态信息,引导公众积极配合应急指挥。

请各地于2023430日前,将排水防涝工作方案、汛前准备和内涝治理自查情况及附件234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城市排水防涝暨内涝治理联系人要安排在编在岗、懂业务的干部,不得随意指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排水防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李建安  0951-5027170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李昊宁  0951-8301986

附件:1.关于2023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2320号)

      2.2023年全区城市内涝隐患排查统计表

      3.全区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基本情况表

      4.城市排水防涝暨城市内涝治理人员名单回执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4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