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消)发〔2023〕5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强化全区勘察设计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决定对全区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受检单位。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在我区承揽业务的区外进宁勘察设计单位;取得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资格的机构。
(二)检查数量。采取企业自查、市级检查、自治区抽查方式,检查各勘察设计企业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承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点检查免审项目、改扩建项目、大型建设项目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建项目。其中,银川市检查项目不少于25个,其他各地级市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
二、检查内容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人员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活动中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各方主体在开展上述活动时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及图审机构市场行为及资质合规性、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企业及个人市场违法违规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各勘察设计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梳理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承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填写《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于2023年4月28日前分别报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市级检查。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上报项目进行抽查,检查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抽查数量不应少于检查要求,凡上年度执法检查中违规情节严重的勘察设计企业,列入必查名单。
(三)自治区抽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地检查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重点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30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要求提供备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企业自查资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nxxfjgc@163.com)。对企业故意瞒报、漏报业绩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列入当年自治区抽查名单。
(二)各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按时完成市级检查工作,对存在违反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给予信用评价扣分,并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消防监管处冯麦玲 0951-5031692、5065235(传真)
综合执法监督局芮学智 0951-5023102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节能科高崧山 0951-6899872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张洋 0952-2097810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科马玮 0953-2637303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程泽元 0954-2688759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马逸为 0955-7067699
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陈兵 0951-5918328
附件: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