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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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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消)发〔2023〕9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审批服务管理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做好火灾防控,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消安委办〔2023〕13号)具体要求,现将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

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梁言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张雨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分别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善后处置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施工工地、市政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物业服务、城市管理等涉及住建领域方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强化火灾隐患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排查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管理(供排水、供气燃气、供暖、污水处理),城市管理(户外广告牌匾、垃圾处理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验收备案,建设科技标准,物业管理等方面。

三、排查内容

(一)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方面。施工现场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是否设有消防水源或相应消防设施。

(二)市政管理方面。燃气企业是否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开展入户安检和宣传;燃气企业储罐区、装卸区、充装区、配电房等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落实燃气管道巡查检查制度等。供水企业是否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发生火灾时供水畅通及水压正常;污水处理、供暖等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三)城市管理方面。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导排、防爆、灭火设施是否设置;环卫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是否遮挡人员逃生门窗;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是否违规摆摊设点影响消防疏散;车辆是否违规占用城市公共消防车通道。

(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验备案方面。是否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审验工作;是否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对新建超高层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五)物业管理方面。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相关消防安全义务;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开展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用电及“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合理划定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

(六)建设科技标准方面。制订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以及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满足现行规范防火性能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监管责任,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扎实做好行业火灾防控工作。

(二)迅速安排部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立即建立制度、制定方案开展此项工作。要建立全面排查工作机制,认真研判行业火灾形式,切实重视和做好隐患排查,采取逐一建筑、逐个企业、逐个项目的排查方式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梳理登记,建立台账,并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从严从快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各地排查和整治台账于每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口处室房屋市政施工方面报建筑管理处,市政管理方面报城市建设处,城市管理方面报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验收备案方面报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建设科技推广方面报科技与标准定额处,物业管理方面报房地产管理处),每月小结上报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如无问题也需上报。我厅将开展督导工作,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隐患查处不清、隐患整改不到位单位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针对“6.21”事故暴露出的燃气用户端操作安全常识严重缺乏,结合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应急处置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切实增强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防灾减灾能力、自救互救本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做好工作统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将《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消安委办〔2023〕13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建<城>发〔2023〕28号)和《关于梳理总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的通知》(宁自建房整治办〔2023〕13号)工作落实与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结合起来,将本次检查重点内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一并统筹推进,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联系人及电话:

建筑管理处:王松双  0951-5179577  电子邮箱:nxjzgl@163.com

城市建设处:李建安  0951-5027170  电子邮箱nxjstcjc@163.com

综合执法监督局:范淑萍  0951-5023102  电子邮箱:zjtzfj2019@163.com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韩超 0951-6128281  电子邮箱:nxxfjgc@163.com

科技与标准定额处:马乐  0951-5041177  电子邮箱:kbc5041177@163.com

房地产管理处:姚富星  0951-5014128  电子邮箱:nxfdcglc@163.com


附件:1.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燃气及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3.关于梳理总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