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发〔2022〕49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快推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2年版)》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
二、实施时间和方式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2年版)》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各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实施之日起报建登记的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招标方式、其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使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2年版)》。
三、其他事项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2年版)》由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51-6198535 电子邮箱:nxzbk6198535@163.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