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发〔2025〕32号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司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宁东基地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宁东基地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建设和交通局:
现将《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中共宁夏区委社会工作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有效推进全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促进物业管理服务与基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为主线,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联动运行机制,强化物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分批分类开展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工作,构建属地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监管、街道主抓、居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物业管理服务新格局。到2025年底,市、县(区)城市建成区20%既有物业服务住宅小区要建成规范化、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到2027年,通过再抓两年,市、县(区)城市建成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标扩面,50%的既有物业服务小区要建成规范化、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动建设更多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物业党建联建。“一小区一特色”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有效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治理、物业管理服务和共建美好家园等活动的政治引领及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党支部建在小区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党建阵地有品牌,党建活动有成效。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制度。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社区文化活动,落实“街社吹哨、部门报到”,协调开展行政部门执法和专业运营单位服务向小区延伸。
(二)规范物业经营行为。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竞争性方式进驻小区,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房)发〔2024〕8号)中“四项要求”“六个规范”涉及物业企业经营服务规定要求。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人岗匹配、权责清晰,企业经营诚实守信、热情周到、质价相符,物业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公布物业服务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公共收益收支、维修资金使用、投诉电话、企业服务岗位人员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让群众明白消费。
(三)拓宽便民生活服务。发挥物业企业熟悉居民、服务半径短、响应速度快等优势,积极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实践,推动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积极配合开展家装厨卫“焕新”、网络“信号升格”行动等,争创宁静小区试点,布设智能快递柜、快件箱等终端,主动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及装修、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通行和暖心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在每年春节前一周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周”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贴近居民生活需求,积极开展磨菜刀、修家电、洗地垫、走访慰问空巢老人等暖心便民活动。
(四)提高共建共治能力。建立健全小区党支部牵头,业主委员会(物业<环境>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的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常态化研究讨论小区重要事项,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推动小区党支部成员按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环境>管理委员会,共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小区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坚持小区事居民议,因地制宜打造议事厅、街坊会等议事协调平台,邀请小区居民、“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建言献策、议事协商。建立化解物业矛盾机制和业主问题反馈响应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强化小区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应急等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按要求组织消防演练、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消防设备、电气设备等维护措施到位,安全疏散出口、通道保持畅通,人防、技防等多位一体手段广泛应用。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有序,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台账和闭环管理。及时组织开展住宅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签订房屋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加强高空坠物、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违规行为的防范工作。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防汛排涝、抗震防灾等工作。
(六)推广智慧场景应用。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拓宽物业服务小区智能化智慧化应用场景。对小区消防、电梯、水泵、窨井盖等设施设备赋予唯一识别码,运用传感器、全球定位、红外感应等装置与技术,有效识别和及时防范安全隐患风险。完善小区出入口和机动车位智能化管理设施设备,加大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实时监控车辆、道闸、充电桩、电梯等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数据共享,保证网络和数据安全。
三、工作步骤
各市、县(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行动,按照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重点培育、验收评估、选树典型、经验推广等步骤组织实施,分年分批次压茬推进。
(一)启动阶段(2025年4月15日前)。地级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抓总,会同本地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制定完善具体落实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指导所辖县(市)区动员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启动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行动。
(二)培育阶段(2025年7月30日前)。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标对表《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参考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优先选择69个完整社区试点的物业服务小区和2024年已建成的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小区培育工作。
(三)选树阶段(2025年8月30日前)。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典型案例选树工作,按照企业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选、省级审定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择优选定。县(市)、区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地物业企业专业化服务小区总数的5%,地级城市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市物业企业专业化服务小区总数的4%。
(四)审定阶段(2025年9月30日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财政厅,抽调专家组成复核评定小组,采取查验报送材料、实地抽查复查等方式,对各地报送的典型案例小区进行复核验收,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一、二、三等奖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至市、县(区)财政部门,由属地财政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至获得奖励的建设主体单位。自治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典型案例评选办法另行印发。
(五)推广阶段(2026-2027年底)。按照“奖励一批、复制一批、培育一批”的工作思路,2026—2027年,指导各地参照本行动方案,再组织开展两批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典型案例选树活动,通过典型引领、总结经验、复制推广,提升全区物业小区规范化建设、专业化服务质量和水平,让群众对活动成果可感可及。
四、组织保障
自治区建立“省级指导、地市统筹、县区主抓、街社推动”的工作机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要按照职责,指导各地统筹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社区治理融合发展,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市、县(区)建设工作指导,财政厅要积极加强奖补资金监督、指导。地级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做好本地区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调度、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工作。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抢抓机遇,协调联动本地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队、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做好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的组织实施、项目培育、跟踪帮建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积极争取配套财政资金,可参照本方案对本地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典型案例进行奖补,整体提升物业服务小区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坚持疏堵结合、奖惩并重、双管齐下,在扎实做好典型示范、正向激励有关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今明两年持续深化整治全区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罚,及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有效净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评价标准参考
2.物业服务规范化典型案例小区选树标准
3.物业服务规范化典型案例小区申报表
附件1
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评价标准参考
序号 | 评价事项 | 具体评价内容及要求 |
一 | 规范物业经营行为 | 1.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进入小区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规范。2.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包括:财务、安全、人员管理等)。3.企业诚实守信,按合同提供“质价相符”服务,企业信用状况良好。4.小区物业费收费率≥85%。5.物业企业对小区实行全天候接待服务,公示服务及投诉电话,及时受理业主报修、投诉和咨询,有完整的报修、处理和回访记录。6.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 |
7.物业管理项目涉及物业承接查验、设备管理等档案资料齐全,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资料方便查阅,并实行动态管理。8.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让群众明白消费,做到服务合同、服务内容、服务电话、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六个公开”。9.物业企业财务管理按住宅小区服务项目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规范。 |
10.依据合同约定对小区物业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养护良好,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11.保洁、保绿、保安、保秩序等工作依合同约定规范有序开展,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秩序良好。12.依据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收集、清运等相关工作,合理布设有关设施设备及场地,建立垃圾处置信息登记台账。 |
13.对小区楼栋、共用设施设备、共有场所等建立完善的标识管理体系,各类标识清晰、合理、规范,引导地图指示准确。14.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住宅建筑,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
15.物业企业对于小区内私搭乱建、毁绿占绿、占堵消防应急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巡查、劝阻、报告相关主管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台账。16.物业企业建立业主投诉处理闭环管理机制,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向业主反馈。17.物业服务企业近1年内无被行政处罚记录。18.物业企业做好其他应由企业执行落实的物业服务规范化有关工作。 |
二 | 加强物业党建联建 | 1.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一定比例党员,具备条件的成立党组织。物业企业中有一定比例党员,具备条件的成立企业党组织或与其他企业成立联合党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党建阵地按有关标准建设,多形式开展党建活动,资料规范齐全。 |
2.积极开展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与社区居委会的党建联建,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制度,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
3.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环境>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有联席会议或解决物业矛盾问题工作案例等资料印证。 |
4.建立街道党(工)委统一协调推动解决物业管理问题多方联动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共同协商解决。 |
5.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司法协调和专项服务“进小区”,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公示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运营单位联系电话。小区实施垃圾分类规范。小区文明饲养宠物。小区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
6.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社区文化活动等,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助推基层社区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 |
三 | 提提高共建共治能力
| 1.小区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依法依程序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物业<环境>管理委员依法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部分职责,且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
2.街道社区“两委”指导和协助做好业主委员会人选推荐把关工作,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管理规范。 |
3.业主委员会、物业<环境>管理委员会与街道及社区密切联系、良性互动,能够协调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居民、志愿服务者等共同参与基层社区治理。 |
4.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环境>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 |
5.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组织召集业主共同决策小区重要公共事务,并报告社区居民委员会。 |
四 | 拓拓宽便民生活服务
| 1.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实践,推动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满足居民居住生活需求。 |
2.积极配合宁静小区建设、移动网络“信号升格”专项行动、居民家电家装厨卫换新行动等有关工作,积极协助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或电梯加装等工作,努力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
3.支持快递外卖等业态发展,主动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及装修和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通行、暖心服务。协助布设智能快递柜、快件箱等终端,畅通服务居民群众“最后一百米”。 |
五 | 强化小区安全管理 | 1.严格执行消防、应急等法律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按要求组织消防演练、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小区无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楼道无乱堆杂物现象。 |
2.执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有关法律规定,装修人与物业企业签订管理服务协议,物业企业告知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对装饰活动履行巡查、劝止、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等职责,相关档案资料齐全。 |
3.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有序规范,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台账和闭环管理。 |
4.加强对高空坠物、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危害行为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管理档案或台账。 |
5.积极协助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年度城市防汛排涝、抗震防灾等工作,小区地库及共用设施设备未出现被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情况。 |
六 | 推广智慧场景应用 | 1.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融入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等应用,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
2.运用传感器、全球定位、红外感应等装置与技术,对消防、电梯、水泵、窨井盖等设施设备动态监测预警情况,有效识别和及时防范安全隐患风险。 |
3.实现出入口智能化和车位智能化管理设施设备,为居民通行提供安全、快捷服务。 |
4.开展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实时监控车辆和道闸、充电桩、电梯等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
5.地上地下电动自行车棚配置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热成像设施等,车棚建设及充电设施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
注:各地级城市可在该参考标准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确保属地物业服务规范化小区建设质量和水平。
附件2
物业服务规范化典型案例小区选树标准
序号 | 评价事项 | 具体评价内容及要求 | 赋分 权重 |
一 | 规范物业经营行为 | 1.小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且居民入住率80%以上。 2.近一年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在本行政区排名靠前。 3.近一年本小区物业费收费率达到90%以上。 4.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让群众明白消费,物业服务信息做到“六个公开”,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设置宣传展板对外进行公开。 6.物业企业财务管理按住宅小区服务项目实行独立核算,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设置专户管理。 7.小区环境卫生良好。小区绿化养护良好。 8.小区共有设施设备维护良好。 9.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小区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巡查、劝阻、报告职责,并建立相应台账。 10.小区楼栋、共用设施设备、共有场所等建立完善的标识管理体系,各类标识清晰、合理、规范,引导地图指示准确。 11.小区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住宅建筑,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12.物业服务企业近1年内无被行政处罚记录。 | 50% |
二 | 加强物业党建联建 | 1.开展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与社区居委会的党建联建,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 2.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环境>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有联席会议或解决物业矛盾问题工作案例等资料印证。 3.小区有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党建场所,按有关标准建设,多形式开展党建活动,资料规范齐全。 | 12% |
三 | 提高共建共治能力 | 1.小区制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物业<环境>管理委员。 2.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组织召集业主共同决策小区重要公共事务,并报告社区居民委员会。 | 10% |
四 | 拓宽便民生活服务 | 1.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实践,推动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居住生活需求。 2.支持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发展,主动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及装修和废旧物资回收等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通行和充电、热水等暖心服务及场所。 | 8% |
五 | 强化小区安全管理 | 1.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和专项服务等“进小区”,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公示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运营单位联系电话。 2.执行消防、应急等法律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为完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按要求组织消防演练、安全培训、宣传教育。 3.执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有关法律规定,物业企业与装修人签订管理服务协议,相关档案资料齐全。 4.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有序规范,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台账和闭环管理。 | 12% |
六 | 推广智慧场景应用 | 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有效识别和及时防范电梯、窨井盖、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风险,融入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等应用,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 8% |
七、其他标准要求 | 物业服务小区消防、秩序维护、有限空间、高空坠物、防汛排涝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出现人员死亡或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出现10以上群体性越级上访经核实属于物业企业服务问题的,不纳入当年典型案例小区申报范围。
2.当年典型案例小区申报获得奖补资金的项目下一年度不再给予奖补。 |
附件3
物业服务规范化典型案例小区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小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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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基本情况 | 包括:小区地址、所在县区、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楼栋数、总户数、常住人口、入住率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情况。 |
小区符合典型案例条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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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及物业企业获得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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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小区 建设方案 | 需附件一并报送 |
社区居委会意见 签字:(盖章)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签字:(盖章) |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意见 签字:(盖章) | 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意见 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