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发〔2025〕35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气象局,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中卫市、灵武市、贺兰县、红寺堡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部署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气象局制定了《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5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气象局
2025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高效办理为目标,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则,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专区,着力构建“套餐式点单申请、一站式综窗受理、集成式一网通办、智能化跟进服务”的服务模式,实现“三减一少”(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少跑路),助力建设项目更快落地。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建筑物(住宅小区)命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将其他符合条件的事项一并纳入办理。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事项,整合材料。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梳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事项材料;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梳理建筑物(住宅小区)命名事项材料;宁夏气象局梳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事项材料。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形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设置材料“必要、非必要、容缺、共享”四色清单,实现已有材料直接调用,不再重复提交。各地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林草、市容环境卫生、气象等部门积极参与事项梳理,确保事项材料清单契合实际、落地可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民政厅、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4月20日前)
(二)升级系统,优化功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建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功能模块,最大限度满足各地纳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事项网上申请受理、信息流转、结果共享,实现建设项目开工“一网通办”,积极推进“AI预审+人工复核”智能审批模式,大力推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持续丰富绿色通道、项目管家等“点对点”应用场景,探索推行“智能机器人”引导等便利化服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完成时限:2025年4月20日前)
(三)丰富场景,多端申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推进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数据融合,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宁夏”政务APP开设“申报入口”,实现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主勾选需要集成办理的事项,系统直接生成“一张申请表单”,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申报。各地审批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窗口,线下受理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四)协同审核,限时办结。建设单位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材料后,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通过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分发至住房城乡建设、审批服务管理、市政、园林绿化、林草、市容环境卫生、民政、气象等部门办理,实现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全流程“一网通办”。审核通过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市政部门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市容环境卫生或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园林绿化、林草部门出具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意见书;住房城乡建设、民政部门出具建筑物(住宅小区)命名意见批复;气象部门出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结果归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民政厅、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五)汇聚结果,便捷获取。推动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融通,实现审批结果电子化,实时归集审批结果。建设单位可通过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块查验、下载验收结果,也可线下在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纸质审批结果。(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前)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对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将适时对各地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对工作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及时在全区宣传推广。
附件: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流程图
附件
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