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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第九污水处理厂“3.13”较大坍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决定的报告

发布人: 文章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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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建)发〔2018〕4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8年3月13日上午8时35分许,在银川市第九污水处理厂配套进出厂管道工程二标段(以下简称“九污管道工程”)工地,作业人员在顶管作业井(顶管作业井名称“W25加井”,该井位于九污管道工程W25-W26井段之间)内进行清土、砌护作业时,顶管作业井发生坍塌,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直接原因是西安市政二公司在无施工变更设计图、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施工现场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下,违规组织银荣公司未经培训的施工人员深基坑作业,超开挖导致砖砌支护墙体坍塌。事故发生后,我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该事故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决定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企业处理情况

1.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性扣除企业诚信分值1000,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暂扣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陕西省住建厅已对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出处理,我厅不再重复处理)。

2.吊销宁夏银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证书。

3.对银川方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性扣除企业诚信分值500分

二、主要责任人处理情况

1.提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张宽峰执业资格证书。

2.提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银川方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底国民执业资格证书。

3.吊销银川方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彭国栋执业资格证书。

 

 

 

附件:《关于银川市第九污水处理厂“3.13”较大坍塌生产

安全事故处理决定的通知》(宁建(建)发〔2018〕

4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