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字【2008】5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
盛夏来临,气温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为确保施工安全,推进各项工程特别是自治区五十大庆献礼项目等重点工程按期完工,现就进一步加强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做好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宁建(办)字[2008]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天气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掌握天气变化,随时发布预警通知,督促有关方面做好防范工作。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要加强值班、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对工程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现象,坚决予以纠正。
三、要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作业时间,2008年7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高温时段(11:00?15:00)严禁施工。要准备足够的防暑药品、饮用水等防暑物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暑降温,防止因中暑引发伤亡事故。
四、努力改善建筑工地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要加强食品和水源的卫生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改善工人的居住环境,加强宿舍通风和防蚊虫措施,有条件的工地要配备风扇等降温设施,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高温期间特种作业人员要绝对禁止疲劳作业和连续作业,适时调整轮班次数,确保施工安全。
五、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 宁夏建设厅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暑期、汛期安全工作特点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积极排查和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确保各项行动取得实效,防止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做好应急人力、器材、物资等各项准备,确保万一发生事故后能及时实施有效救援。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生产 通知
抄 送:自治区安委会,本厅各厅长,宁夏建工集团,各相关处室及站、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