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安)字[2009]14号
关于表彰直管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安全质量
标准化工地的决定
各施工企业、监理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五年规划”有关精神要求,实现我区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推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对直管的水木清苑等26项标化工地进行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现决定对达标的天悦大厦等16个标化工地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标化工地及其相关参建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持并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杜绝安全事故。希望其他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以受表彰的标化工地及其相关参建单位为榜样,努力学习先进,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迎头赶上,为实现今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不断做出新的贡献。对于已经被表彰的标化工地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在以后的建设过程中降低安全生产标准或发生安全事故,将被取消其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称号,收回奖牌。
附件:
直管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名单.doc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表彰 直管工程 标化工地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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