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区2011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
现场观摩会的通知
宁建(安)字[2011]5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进程,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在全区最大范围内推广先进质量安全管理经验,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结合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6月13日(周一)上午召开全区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和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销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1年6月13日(周一)上午8:30,亲水南大街,六盘山中学向南200米,艾伊公馆项目部。
二、参会人员
1、各市县建设局分管局长、建管(安监站)站长及相关安全监管人员;
2、在银川区域内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项目部负责人;
3、各市县施工、监理企业安排代表参加;
4、区直管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安全员。
三、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须自备安全帽,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2、按照会务引导员要求到指定地点集合,听取汇报并分批次时间段实地观摩;
3、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10前将参会人员人数电话或传真至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
4、参会通知范围内人员不得缺席;
5、观摩会结束后,各地建管(安监)站长6月13日下午2:40在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四楼会议室召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通报会。
观摩会联系人:
张优18609500114
杨斌13895186201
传真0951-5179946
附件: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会地点示意图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