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建)字[2012]9号
关于认定宁夏建工集团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为我区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区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建筑物外装饰工程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也越来越普遍。为认真执行《宁夏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宁建(建)字【2008】115号) ,进一步规范我区从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操作人员的管理,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开展培训活动的学校进行了审核,认定宁夏建工集团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操作工培训基地。宁夏建工集团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应立即做好培训前的保障工作,确保高处作业吊篮人员培训工作顺利开展。高处作业吊篮产权、安装和使用单位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并做到人员持证上岗。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加大查处高处作业吊篮人员持证上岗力度。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认定 安全 吊篮 培训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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